矿山救护工作是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矿山救护工作在减少矿山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服务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矿山救护队伍在矿山及其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中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成为了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它不仅是一支处理矿井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顶板垮塌和水灾等重大事故的专业队伍,同时又是搞好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的主力军。
矿山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以及石油、天然气等液体、气体矿。目前矿山救护队主要服务于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
一、矿山救护队建设情况
自建国初期抚顺、阜新、辽源三个煤矿联合成立我国第一批专业矿山救护队伍起,几十年来我国的矿山救护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抢险救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到2007年6月份,我国已经拥有98支矿山救护大队、609支救护中队、1831支救护小队,共计24522人,其中:煤矿救护队23088人,占总人数的94.2%;非煤矿救护队1434人,占总人数的5.8%。并规划建设了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国家矿山救援基地(23个)、国家矿山排水基地(11个)、国家矿山救援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矿山救援培训中心,初步形成了遍布全国27个采煤采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山救援网络。
二、矿山救护队的任务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水、火、瓦斯、煤尘、 顶板等灾害的专业队伍。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
1、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井下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熟巷预检和其它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5、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6、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7、协助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
辅助矿山救护队的任务:
1、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处理矿井初期事故。
2、矿井发生事故时,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3、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5、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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